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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已超过95%,资金净流量持续为负数,已经触发三级预警(最高预警级别),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金〔2017〕252号)文件要求,“触发三级预警时。预警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执行二级预警状态下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基础上,关注调整政策执行效果,执行住房公积金资金控制性发放政策,及时向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通过调整发放额度、时间和提取等措施,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出数量和流出速度。各预警城市拟定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前,应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情况,为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在确保提取业务正常开展的同时让更多缴存职工可以享受住房公积贷款优惠政策,我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我中心在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前已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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