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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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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您好,根据《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发放工作的通知》(茂人社[2017]115号)规定的个人缴费本息发放受理范围。发放范围中,改革前所在单位(含原单位)已整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改革前视同缴费年限对应时段的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发放给本人;改革前已退休且改革后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退休人员,其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中含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个人缴费本息全部按规定发放给本人。如果您单位属于文件中第二种情形待参保单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后,由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发放,同时第二种情形纳入改革范围的参保单位,原是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身份相对较复杂,为保证参保人员在退休时的退休待遇不受影响,慎重起见,需按政策对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后再进行对应时段的个人缴费本息进行发放,以免退休时影响待遇享受的缴费年限或因政策的变化影响补缴,最终亦影响待遇享受的缴费年限及待遇额度。我们的参保登记仍在办理,尚未知您所在单位是否参保。您可以提供单位名称给予帮您查询:联系电话:0668-339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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