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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8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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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mmhlhy 于 2018-10-8 18:57 编辑
梦里看花 发表于 2018-10-8 12:03
首先我不是反对加装电梯,而是位置选择问题,选择的地方是片区的公园,该地方并不属于该栋楼的小区大院范围 ...
现在都提倡依法治国,如果合法合规就应该按正常手续进行报建和公示。支持上述说法!但相对双山五路合力花园的无任何手续涉嫌改变原规划、绿地率、消防条件等违法建设经监察委之手后由规划局、茂南城管开座谈会明确茂南城管处理至今未见动静,故全国各个地方和小区不妨以这个号称过百万的标扛工程有样学样就行了!还要扯什么依法依规报备审批呢?也算是为茂名双创创造一个良好的品牌效应吧!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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