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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5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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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茂名市社保局 于 2018-10-25 14:34 编辑
尊敬的网友ansun:
您好。你在茂名在线论坛上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费用问题
由于目前社保补缴政策种类较多,针对性较强,每一个补缴政策适用人群不同,对补缴条件及补缴费用等也有明确规定,办理补缴时需结合申请补缴人员的工作经历及对应的原始材料确定所适用的补缴政策,建议携带能证明您工作经历的有关原始材料(如密封的个人档案),到我局社保关系科核定是否符合补缴政策或所适用的补缴政策及补缴费用。具体所提供的资料需根据所适用补缴政策的要求而定。
二、满60岁老人参保问题
满60岁老人已经超过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如果从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是不可以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如果在60岁前已经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但尚未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本省户籍的请到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办理延缴手续。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我局社保关系科(电话:0668-2284418)或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电话:0668-2976123)。
感谢你对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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