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号上午9:30分,我如约来到茂名检察院10楼,见到了负责办理有关我案件的刘姓女工作人员同志,刘姓女工作人员热情招呼我坐下,并为我倒上了一杯热茶。
简单客套了几句话后,我首先递交了几份补充材料:《法释〔2017〕6号 通知》、《农行民事起诉状的三个“虚假”》、《农行、中行转账的流水清单》、《女儿“李*琳”无入学记录证明》等。
在和刘姓女工作人员的交流中,本人积极配合刘姓女工作人员的笔录,毫无隐瞒,清楚,详细告诉了刘姓女工作人员想知道的一切,包括本人的工作、婚姻、女儿、双方的家庭状况、收入、房产、银行转账。。。等等。证明了徐意兰平时是一个过着生活富足,衣食无忧的家庭主妇。并且明确计算出金港湾的房产足够还贷农行的35万,卓卓有余,只不过是一个零头而已。本人担心的是另有隐含其它可怕的事情要发生!
当谈及女儿的时候,我就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悲从心来,恸哭不止。。。我那可怜的就快12岁的女儿,其母徐意兰从未让女儿去学校读书,完全剥夺了女儿的教育权利,而且还禁锢女儿的出入自由,只让她整天在家里上网玩游戏和看电视,完全错过了最好的教育时机。由于女儿与外界极少接触,整个人都很封闭。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她不作任何的解释,也无人能理喻!谁又何曾能想象得到,一个母亲会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如此对待!真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悲剧!
我告诉刘姓女工作人员,自从2015年东窗事发后,我才真正确认女儿从未去过学校读过书。三年多来,为了女儿的读书,我不停举报和求救到各级省、市相关的政府部门、妇联,但无论我去到哪里哭诉,根本没人理你死活!为了女儿,其它的一切都已经变得不再重要。刘姓女工作人员很同情,表示一定把此事向上反映,希望能尽快帮忙解决。
在二个小时的交谈中,得知刘女士为了此案,不顾自己身体的不便,二次下高州取证,已经掌握了关键的线索和人物。加之本人今天的交代,想必在刘姓女工作人员心中已经印证和释然了一切。其实,案件并不复杂,复杂的是人心!本人在这里,再次真诚感谢刘姓女工作人员同志不辞辛劳认真对待工作的态度和善良的为人!
在那无形的魔罩下,刘姓女工作人员同志的热情服务能否唉醒某些人的良知?能否洗脱我的不白之冤?能让我那可怜的女儿能重回美好的童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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