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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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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网民“打铁佬”:
您好!您反映垃圾收集桶放到楼梯口问题的网络舆情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接到反映问题后迅速行动,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具体情况。按创卫工作要求,城区主干道不能摆放240升绿色环保垃圾桶(即网民反映摆放楼梯口的垃圾桶)在主干道上回收生活垃圾。目前,城区各主干道上的240升垃圾桶已逐步辙离,各街道办、居委已在管辖范围内的小区重新安置垃圾桶摆放点,放便居民投倒生活垃圾。我局将加强督促街道、居委按规定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并定期清洗垃圾桶以及清理周边的卫生。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欢迎你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予建议和监督督!
茂名市茂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9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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