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国锋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邓铁辉,副主任张旅明、盘强珍、张燕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春保,市监察委、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人数36名,实到人数32名,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通过了黄剑鹏等16人的人事任免名单。
人事任免名单如下:
任命: 黄剑鹏同志为高州市司法局局长; 陈清流同志为高州市财政局局长; 凌培杰同志为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吕强同志为高州市水务局局长; 龙国源同志为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明同志为高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杨文同志为高州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蔡世业同志为高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邓钦信同志为高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昌永同志为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彦同志为高州市统计局局长; 卢清同志为高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平同志为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肖伯茂同志为高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钟荣伟同志为高州市林业局局长; 陈培朗同志为高州市信访局局长。
免去: 陈清流同志的高州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吕强同志的高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梁逸峰同志的高州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凌培杰同志的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龙国源同志的高州市农业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冯明同志的高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杨文同志的高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邓钦信同志的高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陈昌永同志的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卢清同志的高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安华文同志的高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会上,李国锋为新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高州广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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