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人案函〔2019〕166号(A)
关于《出台支持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重要发展极指导意见》 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湛江市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给予湛江市更大发展权限事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按照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省政府已部署开展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压减工作,按照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坚决下放原则,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由3000多项压减至1000多项,通过委托、下放、重心下移等方式,大力推动强市放权,赋予市级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目前,依法赋予湛江市部分省级管理权限工作正有序推进。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密切跟踪调整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做到放管结合、风险可控,确保相关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同时,省有关部门将继续按照国家规定和部署,在财政、金融、交通、科技、开放型经济、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土地政策、产业发展、人事制度等方面给予湛江市先行先试的权限。
二、关于加大财政对湛江支持力度事宜
(一)关于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建议。
近年来,省级财政不断完善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包括湛江在内的粤东西北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2018年,省财政安排湛江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341亿元,比上年增长21.4%。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决策部署,省财政厅正在研究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将通过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等,增强市县托底保障能力,提升包括湛江市在内的欠发达地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障能力。
(二)关于完善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的建议。
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产业共建的决策部署,省财政厅落实资金保障,2017-2023年省市财政统筹约210亿元,鼓励有技术含量的珠三角企业优先在省内梯度转移,推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实现高水平产业转移。建议湛江市符合条件的园区积极按规定充分用好现有产业共建政策。目前,省财政厅正在结合产业共建政策执行情况,积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完善产业共建政策,做好政策修订工作,更好地发挥省财政资金扶持省产业园发展的作用。
(三)关于充分发挥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省创新创业基金、省产业发展基金和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等四大基金引导作用的建议。
目前省级四大政策性基金,均由基金管理机构独立自主地实行市场化运作。建议湛江市积极与基金管理机构、省业务牵头部门对接,争取获得基金支持。
(四)关于在新增债券额度及债券期限方面给予充分支持的建议。
2019年,为支持湛江市加强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省级在新增债券分配上对湛江市予以倾斜支持,在湛江市举债空间内保障省定重点项目、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需求,同时将探索发行中长期地方政府债券,进一步提高债券期限与地方项目建设周期的匹配程度。建议湛江市统筹各类上级转移支付、新增债券资金和本级财力,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五)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适当强化省级分担责任的建议。
2018年,省财政厅制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确定八大类18项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规范简化支出责任分担方式。省财政厅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对接中央各领域改革方案,配套出台我省教育、科技、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分领域的改革方案,适度强化省级支出责任,减轻欠发达地区市县负担。
三、关于加大交通及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事宜
在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湛江市在全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发挥沿海经济带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湛江铁路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加快推进,铁路枢纽总图规划已编制完成并报铁路总公司;境内既有铁路包括黎湛铁路、粤海铁路、江湛铁路茂湛段和东海岛铁路,合计里程372公里;广湛铁路、湛海铁路、合湛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正在加快推进,规划形成直通珠三角、通达北部湾、辐射大西南的放射状高铁网布局。汕湛高速、湛徐高速等项目已建成通车,玉湛高速、东雷高速、汕湛高速吴川支线、沈海高速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南三岛大桥等项目已开工建设。截至2018年底,湛江通车高速公路网约319公里,密度约2.74公里/百公里,为湛江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交通基础。在建设现代化国际枢纽空港方面,我省已根据国家及省规划精神,按照国际干线机场定位加快推进湛江机场迁建工作,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预计2019年内全面开工建设。2018年,省对包括湛江在内的粤东西北地区未通客车建制村窄路拓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和危桥改造按全额工程建设费用测算省补助,并已将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标准提高至每年每公里县道14000元、乡道7000元、村道2000元落实到位,较原标准翻了一番。
在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方面,充分发挥省产业发展基金和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对湛江市产业发展各类项目跟投跟贷、联合投资。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至地市,考虑到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的实际需求,在安排资金额度的因素中,专门设置了高于珠三角地区20%的粤东西北地区系数,加大了技改专项资金向粤东西北地市的支持力度。2019年3月,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按因素法切块下达湛江市4514万元,用于支持湛江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落实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财政扶持政策。加大对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扶持力度。目前,湛江市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已累计获得财政扶持资金26亿余元,有效促进园区的开发建设。目前,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已成为湛江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产值占比超过60%。宝钢、中科炼化、巴斯夫等重大投资项目相继落户湛江,园区发展势头良好。围绕湛江市小家电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需求,建设省小家电智能制造区域创新中心。指导创新中心以“企业法人+联盟”的形态,面向小家电行业创新发展的迫切需求,以小家电智能制造转型、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等为目标,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同创新机制。依托省小家电智能制造区域创新中心开展针对小家电企业智能化转型升级的产业链协同创新工作。
在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方面,2018年,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196家,同比增长5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700亿元,增长16%,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功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湛江市参与建设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省实验室,加快构建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实验室重点从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工程和海洋经济等方向进行建设布局,通过推进海洋科学前沿研究,发展海洋高新技术和科技园区,着力解决海洋经济内源性发展动力不足问题的迫切需要,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坚实的平台支撑。支持湛江市依托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和鼓励科技型企业发展,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湛江市出台《湛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计划(2017-2020)年》,鼓励企业对照高企标准开展创新活动。
在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方面,自2018年起,省对湛江市在内的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在五年内逐年下达扶持计划指标。2019年,预分配湛江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762亩,为湛江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指标保障。按照国家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有关要求,我省正在推进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落实国家和省的重大战略,明确省域空间格局和城镇体系结构,把湛江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有关内容纳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大力支持湛江建设石化、钢铁、造纸等现代临港产业体系聚集发展,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加快办理用海用岛审批手续,为中科炼化、宝钢湛江钢铁基地落地湛江做好用地用海用岛审批服务。组织编制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加快处理湛江围填海历史问题,为湛江重大项目用海留出发展空间。大力支持湛江海上风电产业发展,为湛江徐闻外罗海上风电项目等做好用海审批服务。
下一步,省将继续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方面支持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重要发展极。
一是强化湛江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玉湛高速、沈海高速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等湛江往外辐射大通道和东雷高速、南三岛大桥等区域路网完善项目建设。推进徐闻港码头、汕湛高速吴川支线等项目建设,进一步促进湛江港口经济区和空港经济区建设。继续推进普通国省道整治工程和滨海旅游公路等普通公路建设,进一步优化区域普通公路路网和促进滨海旅游经济带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动交通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改革,简化交通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进一步加大对“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投入。
二是加快湛江产业发展和产业园区建设。加快省小家电智能制造区域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提升创新中心研发能力。在湛江市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计划,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创新链等融通发展,促进湛江小家电企业实施智能化转型,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指导湛江市依托港口打造大型产业园区,大力发展临港经济,推动重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落户,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完善湛江市各产业园区平台功能,补齐发展短板,为优质要素向园区有序流动创造更好条件。确保湛江市更多产业项目获得发展基金和财政资金扶持,并继续在技改资金安排中加大对湛江等粤东西北地区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荐湛江市符合条件项目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
四、关于加强人才保障事宜
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我省创新驱动和区域发展等重大发展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包括湛江在内的粤东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强博士博士后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会同省委组织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立足服务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充分体现区域发展和产业发展导向,积极引导包括湛江在内的粤东西北地区人才流动,以人才撬动湛江等地区发展。2017年以来,湛江新增博士近200人。扩大在湛江等地的设站规模,目前湛江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家、首批博士工作站9家。安排0.9亿元资金支持包括湛江在内的5个城市建设博士和博士后区域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实施扬帆计划扶持博士后项目,支持包括湛江在内的粤东西北地区吸引培养博士后人才,对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生活补贴,目前在湛江已资助12人次。
二是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广东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包括湛江市在内的全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目前,湛江市共有5所技工院校,包括1所技师学院、1所国家重点技校和1所省重点技校,在校生约1.3万人,2018年招生4700多人,就业率超过96%,已经构建起涵盖中级工、高级工和预备技师的完备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湛江市技师学院高质量建设,以辐射带动湛江市技工教育进一步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2016年以来支持湛江市技师学院申报建设3个省级重点专业,参与承办第三届广东省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并予以资金扶持,投入2000万元对学院产业共建高技能实训基地项目予以支持,资助培养学院3名优秀教师,提升了湛江市技师学院的办学水平、校企合作水平。实施百校协作腾飞计划,组织湛江市技师学院和茂名市高级技工学校对湛江市3所办学基础较为薄弱的国重以下技工院校开展“一对一”帮扶,帮扶薄弱学校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师资水平、加强专业建设、提升办学水平。
三是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推动各地面向全体各类劳动者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近五年来,在湛江地区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3万人次,使当地劳动者技能素质得到普遍提升。大力扶持湛江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推动湛江市建设了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为当地高技能人才培养打下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省将继续支持和推动湛江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对湛江等地区专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配合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专技人才职称评审改革,推行包括湛江在内的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价模式。优先支持包括湛江在内的粤东西北地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成长性高新企业创建博士工作站。继续抓好“扬帆计划”扶持博士后项目,支持湛江等地区吸引和培养更多优秀博士后人才。继续深入推进《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落地,聚集一大批以博士和博士后为代表的高层次青年人才,进一步推动湛汪专技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是进一步提高湛江市技工人才的技术水平。继续支持湛江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布局调整优化、技工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提质量铸品牌、国际交流先导、产教深度融合推进、世界技能大赛引领发展、固本强基等七个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办学水平。支持湛江市技师学院高水平发展,帮扶带动其他技工院校加速发展,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重要发展极培养更多技能精湛的南粤工匠。
三是继续推动湛江市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当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对广东省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