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东源县等8县(市、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称号的决定
2019-07-17 09:17:37
粤教督〔2019〕14号
河源市东源县、和平县、紫金县、连平县人民政府,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政府,湛江市雷州市人民政府,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
由河源市、梅州市、湛江市、茂名市、云浮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审核,河源市东源县、和平县、紫金县、连平县,梅州市五华县,湛江市雷州市,茂名市电白区,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东源县等8县(市、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称号的决定并颁发牌匾。
希望东源县等8县(市、区)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加强统筹规划,提高学位供给能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持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学校内涵发展,提升教育品牌;推进国际理解教育,建立健全对外交流合作机制。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增强教育发展后劲,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