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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号业主代表找开发商投诉,开发商拿出了一张2018年7月的规划图给业主们看,图上显示有商铺,想敷衍了事。业主们笑了,房是2017年7月买的房,施工图纸却是2018年的?后来有业主在规划局查到了2016年12月的规划审批图,图上明显写着7号楼一楼为公共活动架空层和入户大堂。8月2号业主代表再次去找开发商及工程部的相关负责人,也只是一直都是口头上辩解说开发商是有图纸有规划,是合法建商铺的,也没能拿出任何有效图纸给业主们看。业主代表后来就交了一份诉求书给开发商,等候8月10号的答复。然而8月8号,开发商要求要看图纸的业主们到售楼部去看,这次开发商又变花样似的拿出了一份2016年6月的规划图出来,说他们是有按图施工的。并且这些日期都是手写的!如果开发商一直都是按图施工,也有在公开认筹销售前就报批了的图纸,为何不是在7月28号就堂堂正正地拿出来跟业主们谈呢?为什么开发商的“有力证据”是在业主们多方投诉、有关部门多次到现场取证之后才姗姗来迟地凭空出世了呢?这其中的猫腻真是耐人寻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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