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嘉兴秀洲,李某驾驶厢式货车左转弯时,与冯某驾驶电动车发生碰撞并碾压,造成车辆损坏、冯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认定,电动车闯红灯通过路口且车速超出法定车速1倍以上,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冯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电动车全责对不对?肯定对,但处于法律规定和人道主义,交强险还是赔偿10%!共计一万一千块!
根据监控画面,事发时,南北向直行信号灯为红灯,南北向左转弯信号灯为绿灯,也就是说货车驾驶员按信号灯正常通行,而电动车闯了红灯。
不仅如此,嘉兴交警部门通过技术鉴定,电动车的车速30.86—36公里/小时,超出法定车速一倍以上,而货车的车速在22-25公里/小时,在正常速度范围内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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