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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剑

[今日关注] 1月30日光华北路醉驾超速致人死亡逃逸警方致今日2月28日还没有拘留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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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应该有点大,普通人没这待遇!
顶一下
@茂名纪委
钱到位。
发表于 2020-2-29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流年
有背景的怕毛线
饮酒驾使,逃逸都认定了,这两项都是刑事责任,确实怪
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你系我茂名饮醉酒,片车撞死人报我暴龙哥个名,一滴事都矛,不过最好唔好撞死滴太过出名个人就好啦。
关注
在今时今日的法治社会里,还出现这种怪现象?
一条鲜活人命就这样消失了!一个家庭就这样散架了!车可以开,但一定保证安全前提下开,利己利人才行!
从事故认定来看,刑事立案是必然的。民事赔偿部分建议通过民事诉讼直接提起,因为民事诉讼也需要程序上的时间,根本没必要等。
这车主后台甘硬?
帮楼主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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