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深圳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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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条例》对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如何规定的? 答:《条例》全面贯彻《决定》精神,第二条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他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纳入禁食范围,与《决定》要求是一致的。 在此基础上,还明确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主要考虑到这些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有其特殊的饲养目的和饲养方法,在检验检疫标准上与供食用的动物不同;同时,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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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会不会跟随立这个法呢?
还有,深圳佬认为 西方文明=人类文明! 亚洲西部那个文明还认为猪猪不能吃哪。这个文明的人就不是人了。 印度十亿文明还不吃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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