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体村民对高州林业局所发的《关于“高州南塘税务分局某职工恶意毁林”调查情况答复的函》的质疑
2020年4月3日习近平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而身为高州税务局南塘分局公务员覃进有却组织多人盗伐集体林木,另外高州林业局在处理此事件上是不是存在庇护?为了维护全体村民的权益请高州市林业局对所发的《关于“高州南塘税务分局某职工恶意毁林”调查情况答复的函》有以下质疑,请作回复:
质疑一:高州市林业局复函中说“是2020年4月24日,接到举报”。而村长在案发后第一次报警时间是2020年3月31日,第二次报警的时间2020年4月10日,二次报警时间都与复函中的“2020年4月24日接到举报不符”。
质疑二:函中写明:“4月24日接到举报,4月24日就对对覃进有作出了行政处罚……办案速度果然“神速、果断”,值得深思!
质疑三:1、2020年4月13日二个办案民警在现场取证时给村长所说的话“这样小的事,交由当地林业站 处理就可以了,无必要由林业局处理……”村长当即回说“身为政府公务员,却以风水名义盗伐村集体林木,性质极其恶劣,你们如果认为是小事,不用你们处理了,我会向上一级反映并申请调查”。2、办案人员在采集证据时,覃进有指那一条,办案人员就量度那一条,村长见此情况,立即向办案人员提出质疑,现场办案人员立即反驳村长言“你是否见到他砍,我怎样量与你无关……”村长立即禁言。也从另一方面看清了办案人员如此不负责任,马虎了事。请问其它参与负责运输的覃*贵、负责用电锯将赃物劈成柴火的黄*清,有调查笔录吗。对办案人员不及时采集证据,大事化了的不作为表示质疑!
质疑四:高州林业局复函给村法人代表李信庆“经专业人员鉴定面积是0.3亩,50棵,材积是0.67立方米”,而事实上,2020年4月18日村长:李信庆、理事长:李信焕,组织村民李信成,李林等四人对盗伐林木的木头进行清点拍照、作数字标号、损坏的植被面积进行丈量等证据保护工作;村民受教育的程度虽然比不上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但是也会算手指……一棵一棵数,清点的数量是144条,面积约是1226平方,参照旁边是树木直径10-20公分,高度5-10米,估计达20立方左右。覃进有盗伐集体的林木即是铁定的事实,但贵局在处理该案采取不及时、不客观收集证据“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原则,得出来 的结果与事实不符,损害了我村集体的权益?请贵局立即纠正之前以“覃进有为本”的办案理念,回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正确理念,依法依规作出公正的处理!以平民愤!
高州市荷花镇平棉牛头坡经济合作社
2020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