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茂名市公馆镇书房岭高峰村村民,恳请市政府、市领导和规划部门,依法为村民提供公共服务,依法保障村民在西城XC03-19-A地块北角的合法权益。
我于2000年在村里分到了一块地(因为我没有分到田地,所以村里分了一块地给我的四个兄弟作宅基地,大概有一千二平方,即现在的XC03-19A地块北角),2001年,我父母在这块地上建了一栋两层楼的房子,剩下的地上种了一些果树和两间鸡舍。在2010年,修建茂化快线要征地,没有征地公告,也没有告知我,我的宅基地都被划为征收范围。截至2019年,茂名市规划局已完成一张规划公示牌《茂名城乡规划批前公示》,茂规前(2019)290号规划公示牌,将我的房屋和其他土地全部拆除。公馆镇负责征收的领导说我的土地都被征收了,之所以划掉是因为我的土地无法解决安置问题,就留在我家,以后房子不能住了,就把我赶出去,政府收回土地。你可以只用一种方式接受金钱补偿计划。
这次土地征用,没有任何公告、没有任何公告、没有公告土地使用权人、没有使用权人的签名、没有听取村民的意见、只有几个村代表的签名就可以征得上户?
原本四兄弟可以在这片土地上盖自己的房子,现在按照这样的征收方案,我四兄弟根本就没有地方可住,恳请市政府和市领导能公平合理地解决我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