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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劳动仲裁已经确定了劳动关系,但美团的承揽公司律师认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把业务外包给了外包商中山青鸟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然后青鸟公司再把业务发包给骑手的,试问骑手每天辛辛苦苦的送餐,每天接受他们的劳动管理,每天要打卡签到,每天要忍受他的各种扣钱,每个月要按照他的安排休假,一个不高兴甚至连钱都不给你发,这种种不公平还是承揽?
骑手在没出事就是他们员工,出事后又说是外包的这说得过去?是不是外包做过骑手的都知道,美团站点存不存在对骑手进行劳动管理大家也知道,但由于公司把所有东西都规避掉,致使骑手受伤维权难,难道国家对这种行为就放任不管?照这样子每个企业直接跟员工签订承揽合同行了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也是形同虚设的,法律是为有钱人服务的,穷人根本不需要打官司了{:1_1021:}{:1_1021:}{:1_1021:}{:1_1021:}{:1_937:}{:1_937:}{:1_937:}{:1_937:}骑手受伤容易但是到了索赔时就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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