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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去年8月29日在美团送外卖途中受伤至今已经一年了,去年九月份第一次申请劳动仲裁由于证据不足导致了败诉,随后就到医院治疗疗伤了,期间站点答应赔偿期间的医药费和误工费,到住院后又说不能证明是上班期间受伤又不赔偿,到了2020年5月20日收集了所有证据再一次申请了仲裁,这一次由于准备充分赢了仲裁官司,仲裁给出了假外包真派遣的裁决,确认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仍然不服,上诉到法院,说在管理上与劳动者不存在人身隶属,所发的不是工资而是承揽费用,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从劳动关系想变成承揽和外包关系,就是由于一份承揽协议,结合种种实际明明就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我想说的是如果劳动者在入职时由于急需一份工作问及单位时单位会告诉你这是一份劳动合同,但实际就是你如果签订了这一份协议在打官司或者受伤索赔你会变得异常困难,所以我想提醒大家的是出来工作如果写的承揽合同让你签你不要签,就算不去干都没事,要不就将会是我的下场,干了一个月工资只拿回了3000但是治疗费却花了8万多,还没算期间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维权这将是一个漫长的岁月,一切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都是耍流氓的单位,在此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无论去哪个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都别干。
要不出了事你的维权将变得异常困难。我只是在此好心提醒大家!现在本人都不知道是什么结果万一败诉又要上诉,因为劳动官司是要经过两审终审的,时间异常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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