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召开茂名市电白区乡镇自来水价格定价及实施居民阶梯式水价收费标准的方案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茂名市电白区海景湾国际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听证会代表(30名) 1.消费者代表(12名):邵国成、廖世仁、蔡广莲、蔡茂源、廖锋华、卢什福、谢亚明、崔亚石、李冬梅、谢克强、谢增武、谭耿新 2.经营者代表(1人):冼奕雄。 3.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17名):龙庆华、潘土金、冯观汉、赖汝忠、王全明、曹志玲、梁健雄、许国强、冼奕雄、包亚方、冼卫华、黄鼎文、张善平、郑昌进、王业军、高亚娟、张春晖、郭金凤。 (二)听证人(3名) 王守刚、方伟、张翼飞。
四、电白区乡镇自来水供水价格方案
电白区乡镇自来水供水价格方案是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8年版)、原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水利局(粤价〔2012〕232号),省发展和改革委粤发改价格函〔2017〕3908号、粤发改价格函〔2019〕3253号文制定。 方案一:拟定与水东城区自来水公司同价。经成本监审,上述三间自来水公司2016年-2018年度供水平均成本为1.85元/立方(未含原水费),参照水东城区居民生活用水1.90元/立方,非居民生活用水2.09元/立方制定。
方案二:参照茂名市自来水公司供南海街道办、高地街道办、沙院镇、坡心镇的供水价格定价,居民用水2.00元/立方,非居民用水2.29元/立方。
以上两个方案中,居民用水是指居民实际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是除居民用水之外用水等。两个方案中,都未包括代收的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费。
五、实施居民阶梯式水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及省发展和改革委粤发发改价格函〔2017〕3908号文件精神,要求在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电白区本次乡镇水价调整对已实施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全面实施阶梯水价。 阶梯水价分为三级,对用水人口为4人及以下的: 分别为第一级30(含30)立方以下,按1.90元/立方收费; 第二级30-45(含45)立方,按1.5倍收,即2.85元/立方; 第三级45立方以上,按3倍收,即5元/立方。 对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在用水人口为4人及以下的水量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第一级水量基数相应增加7立方,第二级水量基数下限相应增加7立方、上限增加9立方,超过第二级水量基数上限值的计入第三级水量。
六、实施优惠水价政策 1、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的特困、低保户用水价格按现行水价1.51/立方米的优惠政策执行。
2、根据电发〔2007〕1号文件精神,工业园区用水按用水价格70%优惠收取。
七、实施惩罚性水价
对限制类、淘汰类和高污企业用水价格在非居民用水价格基础上加价15%。
八、特别说明
鉴于省发改委粤发改价格函〔2017〕3908号规定,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逐步调整到位。区发改局电发改价格〔2017〕9号必须相应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三级阶梯水价由3.8元/立方调整为5.7元/立方。茂名市电白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八条将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区发改局〔2017〕9号文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可登陆茂名市电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ianbai.gov.cn/)查询。 茂名市电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9日
来源:茂名市电白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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