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茂人社﹝2020﹞65号)和《关于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高人社﹝2020﹞80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高州市财政局、高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高州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集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和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为后勤保障、乡村保洁等岗位,月薪1410-2700元。现在发布第十二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欢迎就业困难人员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报名应聘。 一、岗位情况(详细见附件) 二、报名人员条件 1、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列入精准扶贫、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贫困劳动力。 2、就业困难人员; 经过镇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携带所需材料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包含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内容)。 2、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人身份证、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 五、录用 1、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及岗位要求,按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安置排序确定人选。 2、经用人单位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录用。 3、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直接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注:聘用期限乡村公益性岗位1年,城镇公益性岗位3年。 附件:第13批3个城镇乡村公益性岗位.xls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