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茂名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化州市纪委监委对信宜市洪冠镇党委书记黄雪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雪锋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矿区调整、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黄雪锋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茂名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雪锋开除党籍处分;由茂名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信宜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黄雪锋简历 黄雪锋,男,汉族,1976年4月生,茂名市信宜人,在职本科文化程度,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1年10月任信宜市洪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4年9月任信宜市洪冠镇党委书记
2014年10月任信宜市洪冠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6年8月免去信宜市洪冠镇人大主席职务
第十三届信宜市委委员、信宜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
来源:茂名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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