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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落叶之枫

[民生百态] 寻女启事(1993年农历十一月初二早上被遗弃在河西妇幼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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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不打扰,相忘江湖吧!
发表于 2020-11-30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年度最令人恶心和不齿的帖子!!!!!!1
乐观一点,说不定不是想把人找回来养老呢,也许楼主需要移植肾啊什么的~
楼主可能只是想知道是死是活,过得好不好。认不认不重要了。
人家辛苦养大的你一句多谢都没就想拿回去?
发表于 2020-11-30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茂名首富吗?是的话我吃亏点认了
楼主你敢发贴出来就是兜比人骂,傻沟沟,丢弃了,现在来认,滚吧
肯定有缘由才想找回,如果你发达了想帮助那个劫后重生的女孩可以,如果你有求于她,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不要打搅她的生活!
网络暴力太可怕了,或许人家临走想见最后一面
找回来好要彩礼
环境所逼??就算有多大的困难都不能遗弃的自己骨肉,你这种行为已众叛亲离。在法律角度来讲,还要追究你本人的法律责任……
坑爹货 呵呵 回来干嘛
不要打扰别人的平静生活!
良心发现,盗贼还钱?
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涉嫌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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