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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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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福建
我来科普一下他们的这些所谓假央企的玩法把,首先为什么要搞一个高大上所谓的央企牌子?本质就是为了欺骗地方政府的信任,夸大自身的实力,获得项目,如果只是这一步还好,项目顺顺利利完成就行,地方政府吃个哑巴亏无所谓,认了就行,但是为什么只要是这些假央企搞的项目最后都是烂尾一地鸡毛了?因为人心是不足的,现在他们的玩法就是项目下来后就分批把施工项目卖出下浮20甚至30个点,收取施工费用10%的定金,然后拿这些定金去作为项目资本金套取银行贷款,贷款下来后以各种名义跑掉,最后买项目做的死,牵扯的各方死,假央企是空壳公司,根本没有资产偿还贷款,还有一点就是为什么要搞假央企,那是因为在银行贷款评测系统里面央企的评分标准是不同的,这个牌子就能贷款出来,而真正的实控人通过股权转换,虚假交易等各种方式空手套白狼跑人。 1、玉茂一级公路是PPP项目,国家有规定要做PPP项目,必须要有20%的项目资本金,玉茂是40亿的项目,那么正常来说中核工四局需要8亿的资本金扣除政府部分是7.2亿,剩余80%即32亿是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根据那篇报告可以知道,银行发放了8亿左右的贷款,那么扣除政府投入那一部分(正常政府需要承担项目资本金的10%,玉茂项目就是8000万),项目公司自有资金1.2亿左右,从这里就已经出现问题了,他们通过收定金模式中核工四局实际控制人已经收到4个亿左右,但是投入才1.2个亿,这边就已经空手获利近3亿。
2、贷款下来后通过各种形式取,走账,一部分流到实控人安全账户里面,实控人又获利,剩下回流回中核工四局在通过中核工四局又进入项目公司继续套取银行贷款。就这个循环过程,如果万无一失这个项目是可以勉强完成,最后无非是茂名人民拿到不堪使用的项目而已,但是这种情况如果是所谓的冒牌国企接的项目在全国还没有出现成功的案例,最后都是陷入无尽的司法纠纷,最后就烂尾,实控人消失换个牌子继续前面的步骤。
而且在企查查上这个中核工四局的实控人在企业并没有担任任何职务,网上是可以搜道中核工四局这个公司的董事长(谢国新,莆田人),而且法人代表也不是这个人,同时通过企查查查询还发现这个人有几个借贷纠纷涉及金额几千万,他通过转移财产使得别人胜诉也无法追回借款。查查看真的好有趣,这玩法真高级。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这个公司在化州这个项目后又搞了好几个PPP项目,这就暴雷爆的更快了,中核工建设局集团就是例子,看看中核工建设集团短短几个月法院强制执行就达到十几起,涉及金额几亿,但是中核工建设集团就是一个空壳,什么财产都没有,基本都是终结执行。
我估计为什么中核工四局要通过媒体给化州zf施压,估计是时间拖太久,那些给定金的人等不了在给中核工四局压力,要求他们退钱了,或者是想继续套取项目贷款,银行也有一个监管措施就是会按施工进度拨付贷款的,但是这里面可操作的空间是非常大的,不过也必须需要现场有一定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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