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阶段保护、管理、使用计划:
1.目标与基本对策
有效保护隋谯国夫人冼氏墓及其周边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达到永久保存的目标;科学合理地利用其价值、实现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根据《隋谯国夫人冼氏墓保护规划》将采取以下基本对策:
(1) 提出隋谯国夫人冼氏墓保护概念设计方案,整体保护隋谯国夫人冼氏墓(含娘娘庙等文物点)的历史遗存,合理利用其文物价值;
(2) 保护隋谯国夫人冼氏墓的自然环境,逐步恢复其历史环境风貌;
(3) 科学合理、稳步适度地建设和完善必要的配套设施;
(4) 建设冼夫人纪念公园,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文物保护和当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5) 保护范围的管理,由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电白县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应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保障设施,实施日常的具体管理和维护
工作。在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其它建设工程,不得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6) 为了确保冼夫人墓和娘娘庙的安全,保证相关环境的完整性、和谐性,保护冼夫人墓园的景观视廊和天际轮廓线,保护冼夫人墓园周边的历史环境,特在保护范围之外,包括与冼夫人墓等密切相关的坡地、水塘、道路等,以及墓园北面的地块。建设控制地带的面积为107499 m2。
(7) 为了保护冼夫人墓周边的历史环境和自然风貌,在建设控制地带之外,划出环境协调区,环境协调区的总面积为69.54 m2。对区内水系进行疏浚和净化,尽可能保留原有农田、水塘和绿地,不得进行新的建设项目。
2.重点和总体布局
重点首先是文物保护单位本体的保护,主要包括保护区划及其管理措施、周边环境的生态和景观的保护控制等。其次是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之外的配套设施建设和控制规划,以及建设控制地带之外的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规划等。
在总体布局上,相应的分为两大部分,首先是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内不作任何新建项目,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只安排与保护有关的、必要的配套设施。其次是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外的旅游服务设施概念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