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 (一)报名时间、办法与填报志愿(另文下发) (二)录取科目的构成 1.录取计分科目 录取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共8科,满分为800分。具体见下表:
2.生物、地理2科成绩等级(资格线); 3.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成绩等级; 4.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另文下发)。 (四)录取办法 1.茂名市第一中学和各区、县级市省示范性高中的录取,必须在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按考试计分科目升学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条件如下: (1)填有志愿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录取资格线:生物、地理2科的成绩等级达到2B级及其以上等级; (3)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的成绩等级达到1C、2D级及其以上等级; (4)综合素质评价的成绩等级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2.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必须在符合下列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应届或往届均可),按考试计分科目升学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条件如下: (1)填有志愿的初中毕业生; (2)录取资格线:生物、地理2科的成绩等级达到2C级及其以上等级; (3)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的成绩等级达到3D级及其以上等级; (4)综合素质评价的成绩等级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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