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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听说过。收到通知是这个:
、初三学生提供,初二学生不需要提供,但是要了解清楚
户口不在茂名的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一方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母一方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
(3)父母一方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当年8月31日前)
(4)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3月1日随迁子女准备好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教务室审核。再由学校统一收集交到教育局。
请各位家长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材料,以免影响学生中考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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