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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5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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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好心帮邻居接小孩,遭索赔,从道德角度而言,索赔者似乎有点不地道。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就要厘清事实了。帮人接小孩,无论是否有偿,都应安全送达,途中因过失造成小孩受伤,当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就本案而言,首先由于是无偿的,不属于服务合同,从这个层面上,无需担责。如果收钱了,就必须担责了。其次,是受对方委托接送小孩的,相当于受雇与小孩家长(尽管无偿),雇员在途中因过失的后果,由雇主(也就是小孩家长)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二审法院正是因此好心人作出无需担责的判决。好在这位好心人不是主动提出帮人,如果是主动提出的,就不是受委托,也就不能算受雇,那么,无论是否收费,都要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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