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奕奕率调研组到茂南区开展《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茂南区城管执法局垃圾分类指导中心、合力花园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点、龙湖社区垃圾分类收集点、福华宣传长廊和垃圾分类中转站、大园厨余垃圾处理站实地察看了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宣传等情况。茂南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人向调研组介绍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设施建设、处理流程等基本情况。 

随后,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茂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汇报。茂南区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从完善垃圾分类制度、硬件设施等方面入手,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包括制定《茂南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设置分类垃圾桶5000多个、分类垃圾收集点200多个,安装“四分类”智能投放设备示范点,建成大园厨余垃圾处理示范项目、金塘大件垃圾破拆中心、龙岭大件垃圾转运场等规范收运、处置管理,充分利用有力手段统筹引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全面铺开。但还存在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未完全建立、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资金投入欠缺等问题。 
▲茂南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宣传等建设情况 
会上,参会人员各抒己见,围绕条例草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对部门职责分工、机构人员落实、源头减量、投放和收运制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宣传贯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并建议尽快出台条例,使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黄奕奕对茂南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她指出,社会各方对《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制定关注度很高,做好法规的修改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市近年来开展的创文创卫工作为制定《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出台条例正当其时。她强调,立法要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理顺政府和部门职责分工、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条例制定后关键在执行,条款的可操作性要进一步深入探讨和研究,避免面临执行难的困境。她要求,法工委要对有关部门、镇村干部和立法专家、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在修改过程中尽量采纳和吸收,进一步提高条例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来源 | 茂名人民城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