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在茂南 于 2021-4-24 17:50 编辑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好“六保”任务,4月22日上午,茂名市发改局副局长李光龙一行到高州法院开展营商环境考评督导。茂名中院副院长陈海清,高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亚车,高州法院党组成员文耀以及有关部门同志参加活动。 
考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工作台账、查看系统平台等方式进行。考评组认为,高州法院营商环境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对该院各项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尤其是通过普法宣传、诉前化解、诉讼服务、以案释法,拓展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功能作用,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工作做法给予高度评价。会上,与会人员还就破产案件处理、执行合同、一站式多元解纷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探讨。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努力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抓住关键环节,对标对表上级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评价标准、考评办法,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融入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全力服务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要完善工作举措。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均衡结案、审限管理等工作,健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完善信用惩戒措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四要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府院协调机制建设,更好地整合资源,统筹处理好财产处置与登记、人员安置、税收缴纳减免、信用修复等问题,确保破产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热情。
来源: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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