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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10年前就想写了,但一直未找到切入口。
近日,接到通知,说原石化职工租房的(除符合规定的职工外),要重新签订合同,按市场价了。
之前感到有很多话想法,N年过去后,觉得都是浮云了。
单位对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的福利,当然是本职工享受。
不过,我们是否可多想一点?
根据了解,职工租房,当时没买下来,一般有三种情况:
1、不想当时分下来的房,结果后来通过一些渠道,找到了更好的房,而单位租给职工的,又没有退还公司,自己转租了。
2、不想当时分下来的房,结果后来也没有找到更好的房,租用N年后,自己买到了新房,把从单位租的,自己转租了。
3、这一类可能是比较多的职工,当时没买下来,要么是自己、要么是家人,身体一直不好,有的一直住院……以致想买而没有钱买。
其实,当时在职职工,很多如果当时能买下来,一套房的价钱,在2-6万的居多,而没买房的那些职工,一直都有交房租,且房租累计下来,到2021年止,有很多的租金也与当时买房的价钱相当了,甚至有超过当时的房价了。
今时今日,作为国企大公司,可否为在职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或其遗嘱,再争取点福利,让他们拿点钱出来,把职工租房,给买下来?
租房,应该不是石化国企的主业,甚至连副业都算不上。有的人,特别是遗嘱,连物业费都交不起,如果房租提高3、4倍,他们不是又再次跌入水深火热之中、更活得不安宁?
自己能挣到钱,是件开心、幸运的事;如果再能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让更多的有需要的人,得到最甚至的帮助,那对自己不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
不敢叫公司、企业、领导做善事,但不与弱者争食,才更是好心茂名。
补充内容 (2021-5-15 22:46):
有个别地方表达输入错误:
1、之前有很多想说的话……
2、让那些需要提供帮助的人,能得到最基本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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