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弘扬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以及省道安办《关于开展全省“零酒驾”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活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良好氛围,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和谐稳定。现将第十一批拟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一、单位 高州市税务局 茂名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茂名市茂南区高山镇政府 二、运输企业 茂名市高新区鑫泰物流有限公司 信宜市长城运输有限公司 三、社区 茂名市站前街道站前社区低埒村委会 四、乡村 化州市河西街道办樟村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寨头村 现通过网络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对上述8个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监督,如发现有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特此公告。
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5月28日 来源:茂名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