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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重型货车(用于公路营运的半挂牵引车以及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下同)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指示精神,防范化解客货运驾驶人不安全驾驶风险,进一步推进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在重型货车领域的应用,提升重型货车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茂名市交通运输局相关文件精神和我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部署,我市定于2021年6月30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 1、安装范围:本次安装的车辆范围是用于公路营运的半挂牵引车以及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粤牌且《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由保险企业免费为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并承担设备运维和流量费用。 4、各重型货车经营者需带齐以下资料:经办人身份证、业务办理委托书<企业车辆或非车主本人办理安装装置的需提供该委托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交强险及商业车险纸质或电子保单等,企业车辆的另需携带单位公章供签署承诺书时使用。 5、对逾期未安装的车辆将不予年度审验,并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茂名市重型货车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集中安装点明细表
信宜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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