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线“新规”,违章行为会牵连驾驶证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模糊,是因为电动车在很多地方,是属于非机动车管理还是机动车管理,都并不一致,即便是有老版的“国标”规定,电动车时速达到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达到40公斤就属于机动车,但是,由于老版的“国标”过于久远,早早跟不上电动车发展的速度,无论是在厂家还是交管部门,基本上都不作为执行标准。
行为1:无牌、套牌电动车,无论是非机动车的电动车,还是属于时速大于25公里的电动车,都是需要完成实名制登记上牌的,而非机动车无牌上路,通常只是罚款或扣车处罚,但是属于机动车上路,如果是无牌或存在套牌、假牌等行为,除了扣车、罚款,将会牵连到驾驶人的机动车驾照,而对于大部分车主,往往被牵连的就是C1驾照。 行为2:无准驾车型的驾照骑行电动车,对于时速超过25公里的电动车,“新规”下的上路条件是需要持证上路,而不少人就有一个误区,认为电动车这种简单易学的交通工具,根本不需要驾照就能驾驭,但是一旦遇到交警查车,就会因为没有准驾车型的驾照,而自己有C1驾照或其他更高等级的驾照,因准驾车型不符直接扣分。 行为3:存在酒驾、醉驾的骑行行为,今年是酒驾“入刑”10周年,在这10年里,醉驾比例减少了7成以上,对于不能酒驾的意识提升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是,依旧有不少人对于电动车酒驾没有概念,甚至认为喝点酒骑车并不大碍,而随着电动车被纳入日常查车的车型范围之内,不少车都“载”在酒驾、醉驾上,因此被扣了机动车驾照分。 行为4:骑行电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人员伤亡,虽然这种可能性比较低,电动车并不属于伤害力非常大的交通工具,但是却有电动车主因此被处罚,一位网友就反馈自己骑电动车撞倒一位88岁老人,导致身亡,虽然通过赔付20万和解,但是电动车主也因此被吊销驾驶证。而为什么别吊销,交管部门给予解释,骑行电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人员伤亡意味着安全意识不足,所以,不具备驾驶更加有风险的机动车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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