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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化州这个男人惨喽,借了180万给朋友!公安却说:“查无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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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2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化州法院近日审理了一宗特殊的民间借贷案件,该案借款金额较大,而《借据》上借款人身份证号码经公安系统查询,结果显示:查无此人,借款人亦不知去向

化州法院据此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据此,化州法官提醒:出借钱款时须注意核对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


【案情回顾】


孙某和赵某、蔡某是朋友关系。2015年至2018年间,赵某和蔡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多次向孙某借款合计180万元,孙某基于对朋友的信任将钱款借给赵某和蔡某。2018年3月28日,赵某、蔡某补充出具了八张《借据》给孙某,以确认赵某、蔡某共同向孙某借款合计155万元、赵某个人向孙某借款25万元。后因赵某、蔡某不按时还款,孙某于2021年6月起诉至化州法院请求判令赵某、蔡某偿还借款本金1800000元,并提交《借据》及转账记录拟证实其所述事实。


《借据》上记载了赵某、孙某的身份号码,但未附有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因赵某不知去向,无法查清赵某的身份信息。化州法院根据孙某提供的被告赵某的身份号码,同时也是《借据》上赵某自签的身份号码到化州市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知“查无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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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化州法院转告情况,孙某才发现自己在赵某、蔡某出具《借据》时过于相信该两人而未查看两人身份证,未察觉赵某写错身份证号码,如今向赵某主张权利难上加难。导致因被告身份信息不明确而被化州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对此,孙某追悔莫及。


【法官警示】


承办法官提醒民众:亲朋好友间相互借款时常发生,对困难之人伸出援手,值得赞扬,但借款也需注意一些事项,否则日后主张权利困难重重。为此给出借人提出一些建议:


1、要通过出借人本人的银行账户转账支付借款本金,转账时备注为借款;


2、借款本金转账到借款人本人账户;


3、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据》;


4、《借据》应载明借款事由、时间、地点、本金金额、利息、借款人身份号码等信息;


5、查看借款人身份证,核对借款人身份证信息和《借据》上借款人的身份信息是否一致;


6、复印借款人身份证和《借据》一起保存。


通过本案例,承办法官重点提醒:关系再好的亲戚朋友,出借钱款时都要“厚着脸皮”查看借款人身份证,并核对其在《借据》填写的身份信息,避免借款人有意或无意地写错身份信息,以免影响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于 2021-8-22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诈骗案,报警让警察来找。
发表于 2021-8-22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是贪图高息吧。。。。报案时,别说一半,不说另一半的。{:62_1507:}
如果不是利息高,能借百几万?
钱多人傻了
写错的身份证号不是唯一的佐证的,其它还有很多。讲到底还是?勤政。
如果是纯帮朋友的,债主确实够义气,借钱者无良。如果是放贷贪利息的,不评论
180万这么小的一张借条就给了!我隔壁1800蚊的借条都有成张A4纸大,借款人跟担保人身份证,驾照复印件,指模一应俱全!
钱多人傻。
趁墟王子 发表于 2021-8-22 12:28
180万这么小的一张借条就给了!我隔壁1800蚊的借条都有成张A4纸大,借款人跟担保人身份证,驾照复印件,指 ...

没看到是网络配图。
这样也不能不理吧,属于诈骗了呀。诈骗比老赖罪加一等。
这是借钱时就没打算还?
我不相信,楼主你相信?
就因为身份证号码不对就让骗子逍遥法外?
分明就是诈骗,应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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