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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主管强奸33次后报警!近日,广东珠海检院公布了一起涉嫌强奸33次的起诉书。根据起诉书显示,女子黄某于2017月2月入职珠海市斗门区某公司工作。2019年12月黄某所在公司的主管黎某(广东茂名人)在黄某出租屋内,两人发生争执后,黎某使用暴力手段将黄某衣服脱掉后,拍下黄某的私密照片并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从2020年4月9日至2021年3月4日这段时间里,黎某以公布黄某的私密照片为由,威胁黄某与其发生性关系一共33次。
今年3月8日,女子黄某选择不再妥协,向警方报案。
#宝叔看法#
实在难以置信,黄某居然会向这种禽兽不如的主管妥协33次。是法律上的无知还是被黎某逼到失去理智了呢?要知道,胁迫女性一次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足可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黄某的妥协纵容了黎某的兽行。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使用精神胁迫手段,威胁女方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应当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长期强奸受害人的,必定从重处罚。
无论如何黄某是受害者,不应再加以指责,而黎某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无视国法,不尊重女性的性自主决定权,数十次违背女性的意志,黎某必须要为其行为负法律责任,并且一定要从重处罚。
同时,呼吁女性网友们一定不要向黎某这种不法分子妥协,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要勇于说不,并且报警将其绳之以法,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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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头条# #广东女子被强奸数十次后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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