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你好!您反映的“关于东方绿洲小区停车场不合理收费问题”已收悉,现就我市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的定价形式问题。根据《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第一条“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规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感谢您对我市价格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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