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到位率(10分)。 (1)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年初预算数占决算数的比重(以下简称收入预算到位率)在95%~105%以内的县,得满分; (2)收入预算到位率在65%~135%以外的县,不得分;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到位率( 10分)。 (1)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年初预算数占决算数的比重(以下简称支出预算到位率,适当考虑对上级转移支付依赖程度)在95%~105%以内的县,得满分; (2)支出预算到位率在65%~135%以外的县,不得分;
3.预算收支平衡(5分) (1)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为零的县得满分; (2)其他县不得分。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12分)。 (1)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以下简称上半年进度,5分)。 ①上半年进度不低于50%的县,得满分; ②上半年进度低于40%的县,不得分;
2.财政存量资金规模(6分)。 (1)财政存量资金率低于全国(或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的县,得满分; (2)财政存量资金率高于全国(或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的县,不得分;
1.静态评价(9分)。 (1)有关民生支出占比高于全国(或全省)县级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的县,得满分; (2)有关民生支出占比低于全国(或全省)县级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的县,不得分; 2.动态评价(4分)。 (1)有关民生支出占比提高水平高于全国(或全省)县级平均提高水平5个百分点的县,得满分; (2)有关民生支出占比提高水平低于全国(或全省)县级平均提高水平10个百分点的县,不得分; 1.地方政府债务管理(10分)。 (1)未被财政部列为地方政府债券风险预警或提示地区的县,得满分; (2)被财政部列为地方政府债券风险预警或提示地区的县,不得分。 2.财政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项和其他应收款)规模(10分)。 (1)静态评价(6分)。 ①财政暂付款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的比重(以下简称暂付款项占比)低于全国县级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的县,得满分; ②暂付款项占比高于全国县级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的县,不得分;
(2)动态评价(4分)。 ①暂付款项占比变动率比全国(或全省)县级平均水平低超过20个百分点或无暂付款项的县,得满分。 ②暂付款项占比变动率比全国(或全省)县级平均水平高超过20个百分点的县,不得分。
4.财政供养人员规模(9分)。 (1)静态评价(5分)。 ①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实际数占标准数的比重不超过100%的县,得满分; ②其他县得分=(1-某县超出率)×分值。 1.预算公开的及时性。 (1)政府预算在人大批准20日内公开的县,得1分; (2)部门预算在财政部门批复20日内全部公开的县,得1分。
2.预算公开的完整性。 (1)经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公开的县,得1分; (2)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的县,得1分; (3)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的县,得1分; (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全部公开到项级的县,得1分;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全部公开到款级的县,得1分。 3.决算公开的及时性。 (1)政府决算在人大常委会批准20日内公开的县,得1分; (2)部门决算在财政部门批复20日内全部公开的县,得1分。
4.决算公开的完整性。 (1)经人大批准的政府决算(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公开的县,得1分; (2)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本级支出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的县,得1分; (3)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本级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的县,得1分; (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全部公开到项级的县,得1分;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决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全部公开到款级的县,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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