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eek 于 2021-10-3 16:03 编辑
前段时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市发起了“文明交通 从我做起”的倡议,其中一条是“二、强化安全意识,走文明路。非机动车(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要上牌照、戴安全头盔、不走机动车道、不逆行,过斑马线要下车推行……”,过斑马线要下车推行这点从法律、从安全的角度来说是不错,但现在的道路越来越宽,人车混杂推行过路存在很多不便(谁推谁知道),在以后没有志愿者和交警的情况下,有多少人愿意推行过路,这个不敢说,我在想,虽然法律上有规定,我们是否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对此进行优化,斑马线前后增加自行车道(包括电动自行车,如图所示),用于自行车安全快速通过,最大限度避免了人车混杂过路带来的不便,请有关部门考虑,同时如果网友有更好的办法欢迎提出,为文明生活,生活方便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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