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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重磅!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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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二、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来源:茂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0-23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和重庆都试点好多年了,具体看落地吧
估计是元旦实施
这次“狼”真的来了
土地是国有的,不属于自己,还要交税。
梁三日 发表于 2021-10-24 09:07
土地是国有的,不属于自己,还要交税。

即是房地使用税,不是所有权税,类似于車船使用税。
发表于 2021-10-24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吓我一跳,看来得积极参与,准备买房才行
发表于 2021-10-24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应该实施了!演变过程如下:

房价过高--产生房地产泡沫--过度透支中产阶级消费能力--买了房中产人士无力消费--严重影响实体经济产品销售--调低房价(至少是止升)促进消费--房价降低导致政府地价降低、税收减少--政府财政收入减少--政府开支不够,必须增加收入来支撑开支--开征房地产税是唯一选择(否则就要走回头路,还要继续抬高房价,结果催生更大房地产泡沫,更危险)!事在必行!
剔除房地产泡沫,更利于新生一代立业和社会消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梁三日 发表于 2021-10-24 09:07
土地是国有的,不属于自己,还要交税。

说明一个问题:低级韭菜不多了,所以要想尽办法来割高级韭菜{:62_1507:}
发表于 2021-10-24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喜迎油价涨,还有人这么开心,以为刀不割自已不痛?
发表于 2021-10-25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上海那个抛售93套房的就知道房产税对炒房客的打击威力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5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煮饭啦 发表于 2021-10-25 09:31
看看上海那个抛售93套房的就知道房产税对炒房客的打击威力了

原来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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