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电白罗坑派出所办案负责人H某迫害至深的村民茂名电白青莲村村民张丕贤。我实名举报罗坑派出所办案负责人H某的犯罪事实。村霸何X梅累计10次以上毁坏我财物。罗坑派出所H某多次降格处理,办理人情案关系案。何X梅10次以上毁坏我财物,他才进行价格鉴定4次,还有好多次数没有受理。其中,2017年11月25日毁坏财物估价50元,2017年12月2日毁坏财物70元,2018年1月29日毁坏财物110元,均作出违法情节轻微不予行政处罚。2018年3月3日毁坏财物估价465元,他隐藏这次犯罪事实直到2021年11月29日才被迫向我出示告知(新证据),至今没有处理。另外,还有好多次数的毁坏财物行为,H某均不调查受理。H某在2019年5年立何X梅刑事案,2021年4月没有经过任何处罚降格撤销何X梅刑事案。我已经多次实名向纪委有关部门举报,至今没有调查结果。另外,H某隐藏我土地权属书,以我两儿子在自己土地上清理杂物是故意毁坏财物为由,故意制造冤案,使我两个儿子无辜卷入刑事案件中,妄图强迫我们与何X梅刑事和解,让我们不再追究何X梅的刑事责任。在我向上级申诉及提供权属书后,他才不得不撤销我两儿子的刑事案。要求追究H某多次隐藏证据,故意错立我儿子案件、降格撤销何X梅刑事案件的徇私枉法责任。我家财物累计10次以上被打砸,H某仅仅进行了4次价格鉴定,且不肯向我出具价格鉴定告知,隐藏处理结果。2017年、2018年发生的案件,我一直举报到2021年,在上级的压力下他才给我出具价格鉴定告知与处罚决定。特别是2018年3月3日发生严重的打砸犯罪,H某竟然多次欺骗上级隐瞒那天的犯罪事实,并在2021年5月通过公安厅长信箱书面答复我称那天情节轻微没有受理,在2021年6月28日上级人员面前坚决称那天没有犯罪事实存在。H某多次隐藏该份情节严重的价格鉴定书不向上级提供,欺骗上级公安作出撤销犯罪人员何X梅案件的决定,误导检察院的立案监督,行为手段卑鄙与人民警察身份不符。直到2021年11月30日,我多方举报,在电白公安信访领导的督处下H某才向我提供2018年3月3日严重打砸的价格鉴定,损失是465元。此时距离案件发生的日期已经过了三年之久。多次打砸犯罪人员何X梅累计10次以上打砸我财物至今逍遥法外,H某才进行估价4次,立了何X梅案件后竟然没有经过任何处罚就撤案,欺上瞒下隐藏证据。他在电白罗坑任职多年,罗坑人民怨声载道。我说的都是事实,并愿意付上法律责任。请问什么人犯罪,可以一次又一次地连续作出不予处罚,请问什么办案人员还会刻意隐藏刑事案件证据制造冤案,包庇犯罪?这是电白的奇案,我在此实名举报控诉,愿意接受调查,恳求公安,纪委等部门介入调查,还罗坑人民一片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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