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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国家战略进行实施。这一战略的落地,离不开基层的落实。对于村镇,该如何让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政策深入人心?
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基层治理已经步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但乡村仍然是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在城镇化加速推进过程中,乡村一方面社会矛盾多发高发,另一方面又面临着法治力量不足、村民法治意识淡薄的困境。依法治村是必由之路,以法治为原则,统领人情、伦理,才是化解乡村矛盾的正道、消解乡村冲突的正途、走向乡村善治的正轨。
需要强调的是,基层法治创新并非只要温度不要威严,而是要推动改变“情—理—法”的积习,走向“法—理—情”的排序。在乡村治理中,群众诉求越是家长里短、多元多变,越需要用法治思维审视问题、解决矛盾。无视规则去“摆平”“搞定”,图一时方便而埋下发展隐患,看似高效的背后却是资源浪费和矛盾积压。以法治为原则,统领人情、伦理,才是化解乡村矛盾的正道、消解乡村冲突的正途、走向乡村善治的正轨。
基层法治实践是法治中国的重要部分、法治昌明的底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各类社会矛盾,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当法律意识不仅出现在书本上,也出现在田间地头、村前屋后时;当乡村干部带头守法,并依法化解纠纷时,法治才能给人以盼头,让人尝到甜头,信法守法用法才有劲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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