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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2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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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一、小学、初中安排入学的对象
(一)符合茂南区服务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小学一年级
具有茂南区户籍、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所以2016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或已建立学籍的学生不能报名。若隐瞒、造假报读的,后果自负。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茂名实验学校(小学部):户籍在城南派出所,住所在锦堂小区(即东至茂名大道、南至甲子大道、西至中德大道、北至茂南大道)范围内以及学校项目征地涉及的锦堂村,南园村,厚禄陂一、二、三队,坡塘村,蟠龙山一、二队的适龄儿童。
1.派位程序
(1)具有报读学校招生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如下程序安排入学:
第一批:①与父母同一户口簿,户口簿地址与父母房产证地址一致;或属购房入户,房产证和户口簿地址一致的单独户;②三代同堂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优先安排到相应就近区域学校入学:三代同一茂南区户口簿;房产证属入学对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学对象父母无房产的。
第二批:③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但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④租房居住(所租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一年以上,并办理市房产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证(2021年8月31日前)。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区域学校入学。
第三批:⑤具有相应户籍,已购买新房未入住(未交房)或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比例低于80%的;⑥只有户口簿,没有房产证的单独户;⑦租赁证未满1年;⑧挂户(户口挂在亲朋处或空挂在办公室、商铺、车库等非住宅场所)。统筹安排到学位充足的学校入学。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均统筹安排入学。有房产证的参照上述③条件安排,租房的分别按上述④、⑦条件安排。
(3)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的,按有关政策办理。
(4)⑨有房已入住、未入住(未交房)但没有将户口迁移到该住房地址的,统筹安排入学。
广外的学区范围很小的。如果是茂南区农村户口,又不愿意迁户口出来,也是第二批,应该可以轮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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