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道路建设,昨晚在口岸街,夜晚22:00到现在凌晨2点多还在街道施工,超过分贝,已严重造成扰民。据说有夜间施工许可证。
但我想说,你就算持有这“夜间施工许可证”,也不应该沦为你可以施工扰民的“护身符”!
我查到,就算有许可证也是要控制在多少分贝之内的,而且在居民区域内,夜间也是不能超过凌晨12点的。
但这分贝已经完全超出范围了,也已经超过24点。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不仅施工的机械吵闹,人也在叫喝嚷嚷,半夜听到这种声音,真的很难顶。
我到要问问:
1. 有许可证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2.就能随便利用这“免死金牌”来免责?
3.说是利民建设工程,但首先要建立在“扰民”的基础上,这合理吗?
再怎样都要考虑居民的作息,睡眠对于一个人有多重要,特别是家里有老人本来就身体不好,需要好好休息,被你这样一搞,谁能明白作为至亲的担心。自己也不能睡个好觉,明天还要上班,居民区域这样做太不人道了。
夜间施工许可证,不应该沦为扰民的护身符,遮羞布!
有关部门应切实地担起责任来,严格审批,加强监管。
另一方面,也真诚地祈盼施工企业多一点社会良心,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
城市建设,有时需要夜间施工,对此居民可以表示理解支持,但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时候,以及施工单位也要考虑居民的忍受度,想方设法尽量减少施工带来的影响。
至于有的施工单位在多点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上做文章,“任性”延长施工时间,严重影响居民休息,这就很不应该了。
而且不应该允许在居民楼区域夜间施工,就算不得不夜间施工,至少也要严格把控夜间的分贝和不能超过凌晨24点(居民范围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