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房屋公摊面积的话题引发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王凤华提出了《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内蒙古住建厅网站专门对此作了回复。回复称,目前全国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确权中普遍以共有建筑面积为标准,“公摊面积”确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广大购房者对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的合理性、准确性缺乏专业了解,也不能直观地了解实际套内面积,且“公摊面积”因项目不同存在差异,造成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纠纷。
回复中还提到,内蒙古住建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须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为何房屋公摊面积会有这么大争议?如何让消费者买房买得明明白白?
内蒙古住建厅回应取消“公摊面积”:
仅为上报建议
就近日热议的取消“公摊面积”一事,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房地产市场处有关负责人回应说:“住建厅网站上登的是一个上报住建部的建议,部分媒体有过度解读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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