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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区霞洞、林头镇片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电府公〔2023〕21号)
根据我区城镇建设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拟征收霞洞镇霞洞、上河、坡田、大村、马路头、山石、迈宵、高田、塘涵、化普村委会和林头镇北诏、那关、黄阳、赤岭村委会属下村组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
霞洞镇霞洞村委会后坑经济合作社;上河村委会上河第十三经济合作社;坡田村委会白水塘、旧墟、铁寮、荔枝园第一经济合作社;大村村委会东坑仔经济合作社;马路头村委会马路头、刺门仔、河陂屋、坡仔、黄借坡、赤岭仔、汉人坡第一、古松、坭墙玉经济合作社;山石村委会山石第一、红坎陂第一、龙眼园第一经济合作社;迈宵村委会红花车、车仔河、河子板、上塘经济合作社;高田村委会垭琅第一经济合作社;塘涵村委会柑榄坡经济合作社;化普村委会官路第一、过枧岭、尖岭、大科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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