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我市公安机关在辖区新增5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有关规定,特将有关事项向社会予以公布如下:
设备类型:公路卡口抓拍设备
1、监控的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
2、设置点位: (1)高州市区永青大道与站前路交叉路口,设备编号:440981000700020018;
(2)S388线42公里300米(高州市山美街道水简坑路段),设备编号:440981000700020021;
(3)S280线154公里500米(高州市曹江镇涧垌村路段),设备编号:440981000700020022;
(4)S283线87公里400米(高州市南塘镇丰垌村路段),设备编号:设备编号:440981000700020024;
(5)S283线97公里450米(高州市南塘镇荔枝村路段),设备编号:440981000700020025;
以上新增5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5月29日0时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高州市公安局 2023年5月19日
来源:高州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