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需要当地政府财政支撑的,湛江这个政策力度还不如江门呢。江门那边优惠更大,鼓励工业项目“拿地即动工”。对2023年上半年完成土地摘牌、总投资5亿元以上(含),且土地摘牌后三个月内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的工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2023年下半年完成土地摘牌、总投资5亿元以上(含),且土地摘牌后三个月内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的工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
对新投资超亿元工业项目,达到厂房建设奖励要求的,给予最高240元/平方米。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完善产业链招商图谱,建立招商引资项目清单。有针对性组织面向RCEP成员国、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投资促进活动。选派招商骨干前往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开展驻点招商。支持园区与市属国企成立产业招商实体。对从江门市外引入投资项目并实现落户的引资人,给予最高330万元奖励。
推动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对2023年上半年新增设备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已支付设备款)的制造业企业,按其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资金奖励;对上半年购置生产、研发设备500万元及以上(设备已全部到位且已支付设备款)的制造业企业,按其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原则上两种奖励不重复享受。
对符合条件的省级企业技术改造入库项目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最高5000万元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江门市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入库项目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1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补助。
对获得国家“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
对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企业”、“节水标杆园区”称号的企业(园区)给予5万元奖励。
对2023年首次入统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