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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家人开车到祥和中学西门,车坏了。
我家人设置适当警示标志后,找师傅过来维修好车辆后离开。
这事,我家人觉得没有报警必要,避免浪费警力。
问了10个人,9个人都不知道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报警,也觉得没有必要报警。
今天上午去迎宾路交警大队办公室进行违停的申诉。
我家人提供照片为证,提醒那里也有监控完整记录了违停前因后果。
她说这些都没有用。她说有110报警电话录音这些才有用。我觉得有点搞笑,她说得110好象很得闲,车电池坏了也报警,群众还是真的不知道呢。
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车坏了第一时间是修车,觉得这个违停处罚很冤枉。
有没有相同经历的朋友?
为人民服务的警察,不能为群众容缺通融处理?难道交警的电子眼只会拍罚款的违停,至于违停原因有证有据也拍不到吗?你们的摄像头都号称高清,为啥就拍不到维修人员在换电池呢?拍不到三角架呢?还是拍到,你们也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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