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WG2020-48号(茂名市岭南小区MMDLN-01)地块使用权竞得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竞得人须在本地块范围内投资建设一座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的大型集中式购物中心(不含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会展演艺游乐场);在出让年限内须由竞得人(含其控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其他子公司)整体运营管理该大型集中式购物中心,其不动产权不得分割销售或分割转让,并须在该本地块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并满铺开业。如竞得人未按期开工建设该大型集中式购物中心,或违反整体运营管理,或开发该大型集中式购物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不足8万平方米,或该大型集中式购物中心未按期建成或满铺开业,均视为土地使用权竞得人违约,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须按本地块成交价款50%向茂名市政府缴纳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