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个电话说是记者的想采访我,问我之前反应的土地问解决了未?我拒绝了。但我要在茂名论坛说下我情况。大家好,我是茂南区镇盛镇环江村一组村民古某亮。不知大家还记得去年8月5发帖《谁动了我家耕了三十多年的田》在帖中讲述了在我和村民,村小组,村委都不知情下,一个别村的人在镇上把我耕着的田办土地承包证。然后在2022年8月5号报警说我俩兄弟霸占了他田地,后来派出所叫我俩兄弟去所协助调查才知田地被占的经过。后来8月10日镇的何书记见帖后叫我回镇,我提交了村长和村民签名证明等。在22年十月何书记亲自电话和在12345热线上复我。经镇调查占我田的李*华的确是未经村委,村组,村民知情和同意下办的地证。而且这个地证镇上没记录,李*华户口是21年才迁入我村。按规定17年李*华不是本村村民是不能承包村土地的,但这证居然办下来了,要证实和注销要去茂南区农业办或申请仲裁才能注销。 于是在22年12月去了在河西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办公室申请了仲裁。时隔大半年了在今个月8号开庭仲裁了,本想着会能取回属于自已的土地。谁知人算不如天算,开了一个多小时未当日判决,还要我继续提交证据,说还要继续调查。昨天10月10日下午三点多,我冒着大雨再将从村委,村小组的证明送去区农村土地仲裁办公室了。今天我再将所有证据发上论坛上大家看下,都铁一般证据了我还要证明那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内村集体农民经营和管理。我村的土地是2017确权的, 而占我田的李*华家庭的户口还是在镇盛荷谢井头村的。以下是李*华家庭办的土地证,大家看下有红线的地方,
一个地证二个不同地址的村。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 家庭承包 中的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村集体经济小组发包。那么我村的村小组村民都根本未同李*华家庭签过同意书和承包合同。以下是村长和村民签的证明。 大家评下理就凭这一个不合规不合法办的地证,他敢报警拉我二兄弟。在此那位帮他办证的镇某人,但凡你有点土地法规知识也不至于这样敢这么大胆帮他下这个证。为什么说是镇上有人帮他办的?在仲裁庭当天他家人也亲口说了,这正是在镇上办的,合规合法的也有合同。后来要看合同时又说镇上给他未取回。还有一些在庭上的无耻之话我就不一一细说了。回想当初我家办这块田的确权时资料在村长向镇提交了四五次都没办下。现在回想下心里有数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李*华家庭在2021年偷偷将她家户口从荷谢迁入我村了,同样我村人同村长也不知情,都很想知道她家是用什么办法可以不经村小组同意就将户口迁入村的。而在仲裁庭上他也将他家户口已迁入村了,企图将他之前17年办的那个土地承包证合法化。我不知道仲裁团最后会是怎样判决,但在这追回自己土地的一年多我深深领会了很多东西。一个通过不法手段就可以随随便便办下一个有严格规定的证,然后可以肆无忌惮到处报警或破坏你田逼你交地的人。天天该喝的喝,该睡的睡。从来没有部门去追究他的责任。如我家却每天防着别人上门破坏田地和各种举证来证明地是自己家的。大多时候我都不敢接家里人的电话,最怕一接到就是又有人回破坏田种树或什么的了。同样很多时候我俩兄弟找部门反映是投诉无门的,一个个都推不清楚,向上推或向下推。最后发帖在茂名论坛才能有人出来了解情况。在此多谢茂名论坛和何书记了。最后希望能有有关部门查这证的经过吧。因为我想被人违法办证占田地的应该不止我一个。也希望他们的事情都能得到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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