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化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茂名临空经济区空港东一路、空港东四路、杨梅西路项目)》的 批后公告
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茂名市化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茂名临空经济区空港东一路、空港东四路、杨梅西路项目)》。该情况表经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0982202502),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进行公告: 一、使用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为优化茂名临空经济区交通条件,促进园区乃至化州市高质量发展,拟在茂名市化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保障茂名临空经济区空港东一路、空港东四路、杨梅西路项目用地。 二、使用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况 本次拟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6.4348公顷,位于茂名市化州市杨梅镇、良光镇,涉及现状农用地24.7620公顷,建设用地1.6728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本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符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各类管控要求,不属于城镇集中建设项目、不属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 三、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的影响 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化州市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化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外已实际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26.4348公顷。 四、落实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见附图。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5年7月1日 六、公告方式 化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在化州市自然资源局、杨梅镇人民政府、良光镇人民政府张贴布告。
附图:落实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落实前、落实后) 落实前后附图.pdf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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